各学院:
为深入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》(中发〔2004〕16号)和《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24号)精神,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,促进辅导员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服务能力,特举办我校第一届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参赛对象
全体专职辅导员
二、竞赛流程与项目
(一)预赛(2014年3月20日)
预赛为辅导员基础知识测试。满分100分。主要考察辅导员对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,基础知识主要涉及《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》(中发〔2004〕16号文件)、《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24号)、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21号)、《汉口学院辅导员考核办法(试行)》、《汉口学院辅导员日常工作管理细则》、《学生手册》等相关方面内容。
(二)初赛(2014年3月21—31日)
初赛主要考察辅导员召开主题班团会的水平。由各学院组织,轮流观摩本学院辅导员召开的班会,给出评分,满分100分,评委由本学院领导和辅导员组成,按照评委70分、参加班会学生评分30分的比例计算总分。班会题目自拟,要求紧扣时代主题,内容健康,针对性强,对学生有教育启发作用。每个班会时间为40分钟。
(三)复赛(2014年4月1--10日)
复赛为学生工作案例分析。满分100分。辅导员现场抽题,根据所提供案例,从分析问题关键点、解决问题的思路与方法、经验启示等方面进行答题,答题不超过5分钟。
由学工处组织,有关部门领导任评委。
(四)半决赛(2014年4月11--25日)
半决赛形式为主题演讲。主要考察辅导员语言表达能力、逻辑思维水平和工作业绩。
各学院组织本院辅导员演讲,可邀请本院领导和机关部门领导任评委,评委由5—7人组成,组织学生代表听取演讲并给出评分,满分100分,按评委70分、学生代表30分的比例计算总分。
(五)决赛(2014年4月29日)
将前四次赛程得分合计排名,取前6名参加学校总决赛。参加总决赛的辅导员首先利用多媒体工具,对个人情况、工作特色、主要成绩进行展示,时间不超过5分钟;再进行主题演讲,限时10分钟。由学工处组织,邀请学校领导和机关有关单位领导任评委。
三、奖项设置
本次大赛将评选出一等奖1名、二等奖2名、三等奖3名。获奖选手将在全校进行表彰,并予以奖励。
四、有关要求
(一)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本次辅导员职业能力竞赛,要将竞赛作为检验辅导员工作能力和工作成效、提升辅导员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能力和水平的有效途径,认真落实相关工作,确保活动收到实效。
(二)各学院要组织辅导员认真学习相关基础知识,动员辅导员积极备赛参赛,为辅导员参赛创造有利条件。
(三)全体辅导员须参加本次竞赛,要认真做好赛前准备工作,以饱满精神状态投入比赛,在竞赛加强交流学习,努力提高自身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。
汉口学院学生工作处
2014年3月10日
- 上一篇:2014届毕业生论文检测截止时间
- 下一篇:汉口学院学生宿舍安全卫生检查情况统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