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:
2019届毕业生学士学位论文(设计)、毕业实习工作已经结束。为表彰先进、树立典型,更好地开展教育教学、实习实践工作,切实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及实习实践质量,学校决定评选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(设计)、优秀实习生。
一、评选范围
优秀学士学位论文(设计):2019届全日制普通本科(含专升本)专业毕业生撰写的学士学位论文(设计)均可参加评选。
优秀实习生:全体顺利完成毕业实习的学生,实习过程中离开或未参加实习实践的学生,不得参与评选。
二、评选标准及要求
(一)优秀学士学位论文(设计)
1.以学院为单位,评选出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,原则上控制在本单位应届毕业生合格论文总篇数的10%以内;
2.凡推荐为校级的优秀学士学位论文,文字复制比(重复率)检测结果必须应≤10%,未达要求的学位论文不予推荐;
3.毕业论文(设计)总成绩为优秀;
4.选题科学,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要求;
5.能够较好地体现本专业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综合应用;
6.有一定学术水平和独特见解,论文的观点具有新意,研究方法运用合理。
(二)优秀实习生
1.各学院优秀实习生不超过实习总人数10%;
2.个人实习资料齐备且质量较高,按时全面完成实习计划规定的各项任务,实习成绩优秀;
3.实习态度认真、谦虚,工作积极肯干,勤奋好学,刻苦钻研业务;
4.实习单位或者岗位和所学专业相关,根据岗位实际和专业特点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,实习效果显著,受到实习单位的好评;
5.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,服从实习安排,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,尊重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人员;
6.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人际关系,积极发挥协作和组织作用,有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。
三、评选时间及材料格式要求
1.各学院在5月23日前将参评学生名单和材料报教务处(电子、纸质签字盖章)。
2.附件1:优秀学士学位论文_学院
附件2:优秀实习生_学院
教务处
2019年5月17日